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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 102 年03 月 11 日修正「游泳池管理規範」辦理。
- 甄選名額:救生員正取壹名。
- 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 107年 2 月 8 日(星期四)至下午 16 時止。
- 報名方式:
- 採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委託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取得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
- 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 178巷 5 號)
電話:06-3563568轉 159 總務主任。
- 報名資格:
性別不拘,凡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役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一情事,並符合以下各款條件者:
-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 具有救生員證(依教育部公布之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所發給之證照且須在有效期限內)。
-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時間。
- 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及各式游泳技巧。
- 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無傳染性疾病者。(以體檢表為憑)
- 報名手續:
- 填寫並繳交報名表。
- 本簡章及報名表(參見附件)為免費索取。
- 索取地點:
請自行下載:自公告日起至 2月 8 日下午 16 時整,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achses.hses.tn.edu.tw/ ),請使用 A4白色紙張直示列印使用。
- 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先行影印,留存本校)。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備退伍令)。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合格救生員證件影本。
- 最近一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 繳交本人 6個月內之一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二張(一張請自貼於報名表上)。
- 救生員工作內容、聘期與薪資:
- 工作內容:
- 上課及開放時間內的救生安全維護。
- 協助游泳池內的器材及整潔維護。
- 協助監督學生打掃工作。
- 請按日填寫工作日誌。
- 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
- 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 參與各項體育研習、活動、訓練及任務指派。
- 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 聘期自 107年 3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實際進用日期視本案經費完成法定程序而定。
- 每月薪資貳萬陸仟伍佰玖拾壹元整(每月需負擔勞保自付額及全民健保自付額)。
- 年終獎金:得由本校視年度預算額度酌予核發。
- 甄選方式:口試及專業演練。
- 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中華民國 107年 2 月 9 日(星期五)校長室。
- 其他資訊詳見甄選簡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