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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臺南市科技教育總體計畫。
二、本市 113 年度資訊教育細部計畫。
貳、目的
一、提昇學生善用資訊科技創造思考,豐富資訊教育之創意內涵。
二、提升學生善用資訊科技工具解決問題、合作共創、溝通表達等高階能力。
三、推廣自由軟體之應用。
參、競賽日期: 114 年 4 月 28 日(一)至 5 月 9 日(五)。
肆、參賽對象:本校三至六年級全體學生。
伍、競賽方式和內容:
一、 打字小高手競賽
(一)參賽對象:三年級全體學生。
(二)競賽地點:電腦教室。
(三)競賽時間:各班電腦課時間。
(四)競賽辦法:以花蓮縣打字練習網進行比賽,以總得分進行排名,若同分比作答時間。
二、資料搜尋達人競賽
(一)參賽對象:四年級全體學生。
(二)競賽地點:電腦教室。
(三)競賽時間:各班電腦課時間。
(四)競賽辦法:以 google 表單測驗進行比賽,以總得分進行排名,若同分比作答時間。
三、 SCRATCH 程式設計競賽
(一)參賽對象:五年級學生全體學生。
(二)競賽地點:電腦教室。
(三)競賽時間:各班電腦課時間。
(四)競賽辦法:以 E-game 平台測驗進行比賽,以總得分進行排名,若同分比作答時間。
四、運算思維達人競賽
(一)參賽對象:六年級學生。
(二)競賽地點:電腦教室。
(三)競賽時間:各班電腦課時間。
(四)競賽辦法:以 google 表單測驗進行比賽,以總得分進行排名,若同分比作答時間。
陸、評審與公佈
一、由電腦教師評審後,「打字小高手」、「資料搜尋達人」「Scratch 程式設計」、及「運算思維達人」,各年級分別選出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及佳作若干名,依作品之品質得酌予增減名額或從缺。
二、凡經評審發現或經檢舉違反相關規定,該生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名次,其他參賽者維持原公告成績,不再變更)。
柒、獎勵
「打字小高手」、「資料搜尋達人」、「Scratch 程式設計」及「運算思維小達人 」各年級選出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及佳作若干名,依作品之品質與數量得酌予增減名額或從缺,各組前三名頒發每生獎狀乙紙、獎品乙份,佳作頒發每生獎狀乙紙。
玖、經費:由本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或家長會相關經費支應。
拾、本計畫奉核實施,修正時亦同。



